一、积分奖励的目的:在教学过程中,综合考评学员的学习状态及行为习惯,通过对成绩优秀、表现努力、有明显进步的学员以积分奖励,侧重于对 学员的鼓励,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,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。
二、参加对象:所有在册学员,以个人为单位开展。
三、评比周期:每一个月进行一次评比(只公布分数);季度学习结束时组织综合评比和兑换奖品。
四、实施细则:
1、本办法包含“积分-奖品"的一个管理过程。教师根据学员的表现给予对应分值奖励。每一学期结束,学员凭积分兑换奖品,积分可累积使用,积 分仅限于学员本人使用。 2、积分奖励主要是为了激发学员的学习热情,帮助孩子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,教师应本着公正、公平、鼓励的原则奖励积分,在一个班级中实行统一 的标准,在执行过程中请勿滥用或惜用。Copyright © 武汉乐舞舞蹈培训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◎2012-2017 鄂ICP备12005316号-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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